馬里綸實業有限公司(綸綸麻玩具) 重視每一位消費者的購物體驗,並依據台灣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第 19 條保障您的退換貨權益。

一、鑑賞期(7天猶豫期)

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,網路購物(通訊交易)消費者享有自收到商品次日起算 7 天的猶豫期,可無條件申請退貨,無須說明理由,且不須負擔任何費用。

例如:您於週一收到商品,則週二為第 1 天,週一後第 7 天(含假日順延)為最後申請日。

⚠️ 鑑賞期非試用期:商品退回時須保持完整原狀,含原廠包裝、配件、說明書、贈品等,如有明顯使用痕跡或損壞,本公司保留拒絕退貨之權利。

二、不適用鑑賞期的情況

依據行政院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》,下列情形不適用 7 天鑑賞期

  1. 商品已拆封且有明顯使用痕跡,致商品價值大幅減損
  2. 易腐敗、保存期限短的商品(如食品類附贈品)
  3. 客製化或個人化商品(如客製印刷品)
  4. 拆封後因衛生疑慮無法再次銷售的商品(如貼身用品)

三、瑕疵品換貨

若您收到的商品有以下情況,不受 7 天限制,可申請換貨或退款

  • 商品有製造瑕疵、功能異常
  • 商品與訂購品項不符(品項錯誤、顏色尺寸錯誤)
  • 運送過程中造成破損、毀損
  • 商品外觀有明顯凹痕、嚴重髒污(非清潔可回復者)

請於收到商品後 7 天內聯繫客服並提供商品照片,本公司確認後將安排換貨或退款,運費由本公司負擔

四、退換貨申請流程

步驟 1|聯繫客服 透過 LINE 官方帳號(@872hkaay)或 Email(lunma2014@gmail.com)告知退換貨需求,請提供:訂單編號、商品名稱、退換貨原因,並附上商品照片(若為瑕疵品)。

步驟 2|等待確認 客服收到申請後將於 1–2 個工作天內回覆確認,並提供退貨寄送地址。

步驟 3|寄回商品 請將商品完整包裝後寄出,運費說明如下:

  • 7 天猶豫期退貨:消費者自行負擔運費
  • 瑕疵品換貨:本公司全額負擔運費

步驟 4|退款處理 確認收到退回商品並檢驗無誤後,退款將於 7–10 個工作天內處理完成,退款方式依原付款方式退回。

⚠️ 請勿在未通知客服的情況下逕行寄回商品,恕本公司無法受理。

五、退換貨收件地址

退貨商品請寄至:

馬里綸實業有限公司(綸綸麻玩具 退貨收件) 台中市大雅區民生路四段 161 巷 208 號 收件電話:04-2560-2747

六、退款說明

付款方式 退款方式 退款時效



ATM 轉帳 退款至指定帳戶 7–10 個工作天
超商取貨付款 退款至指定帳戶 7–10 個工作天